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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月1日起外环路以内全面“禁摩”

2012-06-01来源:压铸网
核心摘要:你还在为道路上摩托车轰鸣的马达、过快的车速烦恼吗?这样的困扰很快就将解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公安局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


你还在为道路上摩托车轰鸣的马达、过快的车速烦恼吗?这样的困扰很快就将解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公安局交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规定》,除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外,所有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都将被禁止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

摩托车包括哪些?


电动自行车不是摩托车


《规定》所称的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力或者以其他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两轮轻便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而近年来大量出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不在《规定》中的摩托车之列。另外,对于当前超标电动自行车(俗称的“电摩”)泛滥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修订《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纳入立法计划。

禁摩范围多大?


绕城高速外侧500米以内


新修订的《规定》将管理范围扩大到了整个中心城区,即五城区和其他区(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除此之外的其他区(市)县政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规定摩托车通行区域和时段。


《规定》中新增了一款“硬性要求”:“禁止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以及发动机排量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权威解答


为什么扩大禁摩范围?


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关于摩托车管理方面的地方立法始于1997年,但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也出现了现行《规定》适用的地域范围较窄、大量出现的电动摩托车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且容易与电动自行车混淆等新问题。由此,市人大常委会与多个市级部门多次调研、座谈,对现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在3月29日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新修订的《规定》得到批准通过。


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成都市关于摩托车的管理规定中,其限行范围仅仅在主城区二环路以内,针对近年来成都摩托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的问题,所以这次《规定》扩大了禁摩的范围。

(责任编辑:采编二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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